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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关于评选“博客之星”评分标准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我校关于评选“博客之星”评分标准
作者:教导处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5-13

  博客作为一种新表达的方式,正逐步进入我们的生活,博客又是一种新的文化现象,它的出现和繁荣,真正凸显出了网络的知识价值。为了充分利用网络资源,促进教师之间的互动交流,提高教师专业素质,加快我校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步伐,践行“做文化人,创文化品牌”的承诺,我校45以下教师都建立了自己的博客。为了增强广大教师利用博客这一平台进行学习交流、信息沟通的热情,提高博客的利用率,我校决定每月一次进行“博客之星”的评选活动,特别制定以下评选标准。

  1、博客内容要健康向上、充实,栏目丰富多彩。(20)

  2、博客内容能及时更新,及时推荐精彩的资源(网上的、自己看到的书等等)等。(10)

  3、积极撰写博客日志,鼓励原创,每月最少不能少于4篇日志,包括教学随笔和教学反思、案例等。能够有自己独道、与众不同的见解,且富有创新性、批判性和启发性,使读者阅读之后产生共鸣。(40)

  4、博客日志也可以引用别人的文章,但一定要注明出处。所选文章内容新颖,有吸引力,反映强烈!(10)

  5、博客的点击率高、回复多,影响力大。(20)

 评委:校长、教导处主任、副主任、教研组长。

注:奖品是50元书卡,到书店购买有关教育的书籍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文化路小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8-5-12

文章录入:毕秀芹    责任编辑:徐强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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